3月13日,有消息称,滴滴出行交易价为4.3亿元全资收购第三方支付机构一九付,曲线获得支付牌照。随后却遭到滴滴出行否认,回应称,滴滴出行将持续专注出行领域,并无进入支付行业的计划。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乐视金融正频繁和北京数码视讯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接触,试图接手数码视讯持有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随后,也了无音讯。
目前,央行开始收紧支付牌照的发放。据媒体爆料,目前第三方支付牌照黑市价已飙至5亿元,可谓水涨船高。
以下是一些支付牌照收购清单
然而第三方支付市场参与者众多,供需失衡,市场竞争过度,大部分公司盈利能力并不乐观。而央行今年更是强硬整治,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违规行为已开出多张罚单。第三方支付牌照火热的背后是监管不断趋严,看两会代表如何提议。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对违规行为要敢于“亮剑”
在3月10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对持证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要敢于“亮剑”,进行处罚。除了持证机构,还有很多机构无证从事业务。目前监管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了,下一步主要是做好执行工作。
具体而言,央行将加强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对前期的风险进行化解,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央行及地方政府都做了大量工作;二是强化基础建设。非银行支付是新鲜事物,一开始是观察,一定阶段时就会规范,比如出台网络支付管理办法,进行分类评级,对备付金进行存管等;第三是加强监管,包括对无证平台和有证机构两个方面。”
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同时出席发布会的央行行长周小川补充道:“尤其要注意支付机构的动机,有的支付机构也许不是想使用科技手段服务客户,而是盯着备付金,赚利差或挪用,动机不纯。”
全国政协委员贺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建议,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要加强科学性,保障“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在遵循国际惯例和原有监管要求情况下,允许支付机构在合规情况下享受利息,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其向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持续提供普惠便捷的支付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黄锦朝:建议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数据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管理,协调统筹多方的监管力量,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快研究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产品,不断更新监管要求,完善监管措施和处罚机制,切实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以下是目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数据监管不到,并已出现如下问题: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速发展与其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严重不对称;
第三方支付机构以所谓的创新名义,采用违规经营手段几乎成为行业普遍现象,并呈愈演愈烈态势,严重扰乱正常的支付秩序;
客户信息泄漏、伪卡欺诈、网络欺诈、套现等网络犯罪案件快速攀升,已成为银行卡犯罪新的高发部位;
第三方支付机构超越业务许可范围,形成多重金融角色,存在“先违规再审批”、“先突破再倒逼”的现象;
现有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条例还存在涵盖性不广、威慑力不足等问题。
人行广州分行行长:建议出台《支付结算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表示,他拟向全国“两会”提交出台《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的议案和制定出台《支付结算法》的建议。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仅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条款,无法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个案提供具体依据。”王景武表示。在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下,亟需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切实保护个人金融信息。
另外,现行部分支付结算监管规定立法层次低、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改革。有必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法律层级,制定出台《支付结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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